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一、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具体的羁押时间如下:
  
  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一个月内查出犯罪证据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没有查出犯罪证据的予以释放。
  
  2、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不超过七天。(共一个月零七天)
  
  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认为犯罪证据确实充分的,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犯罪证据不确实充分的予以释放。(共四个月零七天)
  
  4、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检察院认为构成犯罪的,向法院起诉。检察院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做出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立即放人。检察院认为有可能构成犯罪但是证据不充分的,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共五个半月零七天)
  
  5、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终结后,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检察院从新审查的期限不超过一个半月。(共七个月另七天)
  
  6、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最多两次。(共九个半月零七天)
  
  7、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共十二个半月零七天)
  
  8、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共十五个半月零七天)
  
  9、检察院起诉后,案件审理中,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间为一个月。(共十六个半月零七天)
  
  法院经过审理,发现案件不属于本级法院管辖的,无权判决。要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判。只能移送一次。
  
  上级法院不能接受下级检察院的起诉,只能让同级检察院重新起诉。
  
  10、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共十七个半月零七天)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共十九个半月零七天)。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的审理期限,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间最长为一年半左右。
  
  二、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况
  
  1、在调查案件期间,发现嫌疑人还有其他的重大犯罪行为,有可能比调查的罪行还要严重,一旦发现有这种情况,羁押的时间就从当日重新计算了。
  
  2、在录口供的时候,嫌疑人不配合记录人员,将自己的身份信息谎报,故意扰乱调查的真相,影响调查的进度。只有嫌疑人提供完所有正确信息的时候,羁押才开始计算。
  
  3、嫌疑人的犯罪动机、手法,行为不正常的,可以到医院鉴定是否有精神疾病,检查的这段时间,不算入羁押的期限里面。
  
  羁押并不是侵犯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为了加快案件能够水落石出,尽早还清嫌疑人的清白。但如果羁押期间有证据说明嫌疑人是有罪的,嫌疑人也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在这里提醒大家,违法犯罪的事千万不要触碰,毁掉的就是自己的未来。
  
  
总结: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一、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为一年半左右。具体的羁押时间如下:1、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在我国执行罚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执行罚和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有关行政构成的名词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对于非法律专业出身的我们来说,专业法律知识不是很充沛。每当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听到执行罚和行政处罚或许会......


·房屋被强拆,究竟该告谁?
      房屋被强拆,究竟该告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拆迁实施的部门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提起行政诉讼时,该部门是属于被告。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 ......


·无证驾驶商业险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有车一族来说,驾驶证几乎就跟手机一样每天都是不离身的,因为就算自己有驾驶证在开车的时候没有携带,如果发现的话这也是属于无证驾驶的状况。当初在买车的时候4s店不会具体审核当事人是否......


·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
      要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收养孩子已婚夫妻或未婚男女,因种种原因需收养子女,应依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办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千一百条的规定,收养人欲收养孩子应具备下列条......


·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期限是多久?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


·私分国有资产罪领导怎么认定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如果是属于单位犯罪的,则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就是单位的领导,指对单位行为有决定权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私分国有资产罪;私分罚没......


羁押犯罪嫌疑人最长时间是多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