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一、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
  
  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进而作不罚决定的,需要证明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调查,所得证据不能证明违法事实存在且排除对事实的合理怀疑。
  
  二、什么叫违法事实不能成立
  
  违法事实不成立是指经办案机构查明,当事人确无违法行为,即当事人原先涉嫌违法的事实不成立。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时该如何处理
  
  立案阶段就撤销案件。起诉阶段就退回公安建议撤销案件,或者作不起诉决定。审判阶段应当依法宣判无罪。
  
  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不成立的案件应怎样办理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四条之规定: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总结: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一、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认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进而作不罚决定的,需要证明公安机关已经进行充分、全面、客观的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上下班时间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时间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职工应当认定为工伤。条例规定,职工有六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总额补差赔偿
      总额补差赔偿受害劳动者先向交通事故的责任方追偿,责任方赔偿不到位或无能力赔偿的,由工伤赔偿补足。这是沿袭了已废止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


·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内容是什么
      犯罪构成四要件的内容是什么?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


·按揭贷款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按揭贷款就是指购房者以所购得的房子作为抵押品而从银行获得贷款,购房者按照按揭契约中规定的归还方式和期限分期付款给银行;银行按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走房屋。现实......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
      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存在债务怎办?一、虚假债权转让的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不良资产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


·1到10级伤残赔偿价格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协商确定?
      110级伤残赔偿价格是由法律规定还是协商确定?1到10级伤残赔偿价格协商确定,但是协商之后的最终赔偿额度不得低于法律的最低赔偿标准。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赔偿的标准......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情形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