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⑴必须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到离婚之日或一方死亡止。
  
  ⑵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夫妻双方为维护共同生活的需要引起的债务;一类是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共同生产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
  
  ⑶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连带债务,夫妻关系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夫妻共同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这种共同共有的性质,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
  
  ⑷)夫妻共同债务责任是一种对外责任,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责任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因而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一方在清偿了全部债务而使另一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后,在夫妻之间产生了新的按份之债,履行了全部债务的夫妻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就超过其应承担的部分向另一方请求偿还。
  
  共同债务肯定是要共同承担的,而且原则上是夫妻两个人平分夫妻共同债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一部分夫妻离婚的时候都只想着分割共同财产,完全忽略了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债权人起诉的话,可以将已经离异的男女双方共同列为被告方。
  
  
总结: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一、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共同债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有什么?
      1、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1)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3)拒不......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工伤赔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伤的补偿款,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身体受到伤害的一种......


·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
      大企业融资方式有哪些?无论是中小企业还是大企业,都会涉及到融资。大型企业规模庞大,需要的资金也必然较小中企业来得更多,所以它在融资方式上与中小企业会有一定的区别。那大企业融资方式有......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
      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一、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什么?故意伤害和非故意伤害的界限是在主观态度当中是故意还是过失,故意伤害罪与非罪的界限,重点应把握故意伤害与一般......


·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
      一、个人拆迁自建房如何补偿?以国有土地上为例,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征收有关部门会组织将征收范围内的所有建筑进行登记、测量、认定、处理。这个时候被拆迁房屋的具体情况都会被对应展现。如果该......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
      租房合同什么情况下无效1、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2、违章建筑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3、被确定为拆迁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合同无效。4、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


夫妻共同承担债务的条例怎么规定的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