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公证可以办理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公证可以办理吗1、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经过行批程序,农民具有土地使用证,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随着我国小城镇建设的不断开展,农村房屋拆迁大量增加,违法买卖农村房屋、违规变更宅基地使用证等现象凸现出来并引发大量纠纷,以致部分地区相关管理部门冻结了农村土地和房屋的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农村土地在使用时,非农业用途的当事人应该向县一级以上的行政机关进行申请,变更土地的使用性质,说明土地的使用用途。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发放相应的土地使用证,使用人按照土地使用证进行办理使用。
总结:集体土地使用权公证可以办理吗1、农村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其取得通常需要经过行批程序,农民具有土地使用证,一般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2、随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
行政拘留多长时间内送拘留所?对于行政拘留,想必您是比较熟悉的,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个种类,对于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要在拘留所进行执行,但是有很多人分不清楚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具体是什么?
初级职称评定条件具体是什么?初级职称包括有技术员、会计员、经济员等等,主要针对于毕业后在本专业从事满一年的职称,当然初级职称也需要评定,评上了初级职称有很大的好处。所以申报职称的......
·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有何不同
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有何不同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②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订立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形式。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其他形式。合同的口头形式指当事人只有口头语言为......
·二级轻伤害怎么样判刑
刑事案件中,轻伤害没有区分几级。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民事赔偿方面已经达成协议,且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出具一个谅解书),那么一般情况,可以从轻......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特点是什么?
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特点是什么?中国公民大多都生活在内陆,只有少部分人因为工作性质或其他原因生活在了海上。在海上工作不同于内陆,内陆出现纠纷,您都知道人民法院等之类的机构会管,但是如......
集体土地使用权公证可以办理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