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
  
  ?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市场中的其他主体进行不公平的交易或排斥竞争对手的行为。
  
  结构主义理论
  
  市场结构的不同,势必造成经济运作的差别,企业一旦拥有市场支配地位,一定会滥用这种支配力量,扼杀创造力,妨碍竞争。主张政府重点控制市场结构,对大企业原则上加以禁止,并及时分割市场上出现的独占企业,消除它们的垄断力,防止垄断势力的市场竞争的威胁。
  
  行为主义理论
  
  法律禁止具有市场控制地位的企业利用其市场控制能力,在相关领域内,阻止新的市场进入者进入市场的限制竞争行为。占有市场支配地位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利用这种支配地位排除或限制竞争才被反垄断法所禁止。
  
  欧盟竞争法第86条
  
  因为一个或多个在共同市场内占有优势地位的企业滥用这种地位的任何行为,可能影响成员国之间贸易的,因与共同市场不相容而被禁止;特别是禁止包含下列内容的滥用行为:
  
  (1)直接或间接地实行不公平的购买或销售价格,或其他不公平的交易条件的;
  
  (2)限制生产、市场或技术发展,损害消费者利益的;
  
  (3)在相同的交易情形下,对交易对方当事人实行不同的交易条件,因而置其于不利的竞争地位的;
  
  (4)要求对方当事人接受与合同主体在本质上或商业惯例上无关联的附加义务,作为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的。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怎么确定
  
  (1)企业已取得市场支配(或优势)地位。
  
  这是企业实施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前提条件,也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主体要件。
  
  (2)具有支配地位的企业必须实施了支配地位滥用的行为。
  
  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观方面。如果以合法竞争的方式或以国家或政府授权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生产、销售其产品或提供其服务的行为,不仅不为法律所禁止,而且还为法律所保护。只有当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所实施的市场行为限制了有效的、自由的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时,反垄断法才对之予以禁止和规制。
  
  (3)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实施的市场行为破坏了自由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其他竞争者与消费者的利益,则该市场行为即被认定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
  
  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体要件。由此可知,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客体(对象)为自由的竞争秩序、其他竞争者以及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如果该类企业实施的市场行为没有对以上客体造成任何损害后果,那么该类企业的市场行为就不能认定为支配地位滥用行为而为反垄断法所禁止和规制。
  
  (4)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利用其支配地位的优势,在与交易相对人为市场交易行为时,出于限制、阻止、遏制竞争之目的,故意采取低价倾销、搭售以及附加不合理条件、诋毁竞争对手等手段以造成将竞争者排挤出该相关市场的结果,从而实现其攫取高额利润的愿望。这是支配地位滥用行为的主观方面要件。
  
  
总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又被称为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是企业获得一定的市场优势地位后滥用这种地位,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劳动工伤该如何赔偿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5.工伤赔偿:如果继续在单位工......


·一、我国年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我国年劳动合同怎么写?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假想防卫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假想防卫的基本特征有哪些?(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


·国际贸易海运法律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风险高,复杂性强,涉及当事人多,在海运环节的纠纷很多。正确区分国际贸易责任和海运环节承运人、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规避风险。承运人的无正本提单放货与买方......


·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在处理过程中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知识却是非常广泛的,那么对其中的法律知识您了解多少呢?下面由我们来带领你学习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选择抚养权?
      离婚后孩子多大可以选择抚养权?1、离婚后孩子10周岁就可以选择抚养权了,根据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定义是什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