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一、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有出借行为。
  
  二、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1、借款的种类。
  
  借款的种类决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和其他合同条款。因此,合同中必须规定好借款的种类。
  
  2、借款的币种。
  
  借款合同的标的是作为特殊商品的货币,根据不同情况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外币。因此,合同中必须约定借款的币种。
  
  3、 借款用途。
  
  这是借款合同的最主要内容,出借方可以据此监督借款方的资金使用方向。只有符合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并保证专款专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才能给予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范围还限于生产、经营、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社会服务等。至于弥补亏损、工资福利、垫支税款等支出,不能申请和发放贷款。
  
  4、 借款金额。
  
  这是指根据借款方申请、经银行核准的借款数额。借款人可以按约一次性提取借款,也可以分期分批地使用,但不得超额。
  
  5、借款利率。
  
  6、还款的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贷款实行“有借有还、谁借谁还”的原则。国有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增加的产品利润,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固定资产占用费等。乡镇企业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可以是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产品利润和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等。在还款期间,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从所属企业贷款项目中提取利润和各项基金。基本建设“拨改贷”项目的利息,由建设银行按年计算,并在项目投产后,连同本金逐年偿还,且在新增加项目增加的利润中支付。超过规定的还款期限,则由企业的自有资金支付。至于如何归还,可以分期归还,也可以一次性归还。归还的方式不相同。应付的利率也相应不同。
  
  7、保证条件。
  
  借款合同必须规定保证条件,这是借款合同不同于其他经济合同的地方。借款合同的保证,以物资保证为主。在取得贷款方同意的情况下,借款人也可以采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
  
  8、违约责任。
  
  出借方的责任是:未能按期限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违约天数,并按银行规定的罚息计息方法,付给借款方违约金。
  
  借款方的违约责任是:如果不按合同的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出借方有权部分收回或全部收回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无偿借款合同并不是说直接把钱给了对方,主要是不约定利息,借款方只需要偿还本金。企业之间相互进行资金拆借的这种情况很正常,法律也不可能规定只要公司借款,就必须到银行去贷款。
  
  
总结: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一、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内容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内容有哪些?一、国家赔偿法司法解解二根据2010年4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结合国家赔偿工作实际,对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以下......


·可以先离婚后要抚养权吗?
      在如今这个奉子成婚,闪婚当道的年代,离婚率大大增加。婚姻双方育有子女的情况下和平协商离婚,对于抚养权归属的判定无疑成为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虽然法律对于离婚事宜规定很明确,但还是有很多......


·持有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辩护词怎么写?
      一、持有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辩护词怎么写?持有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辩护词的书写必须要包含案件的基本信息,我国刑法规定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一、在事业编能随时辞职吗?
      一、在事业编能随时辞职吗?不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洪桂彬律师认为,条例取消了原草案中“流动性较强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有利于事业单位职工的......


·漏罪和新罪都有该怎么处罚
      一、漏罪和新罪都有该怎么处罚《刑法》第七十条【漏罪先并后减】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
      土地使用权转让风险如何防控?我国的土地虽然采取的是公有制的方式,但是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渠道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拥有一定面积土地使用权和处分权的公民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转让土......


公司之间无偿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