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这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也常常围绕着房子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就包含有开放商没有按购房合同按时交房的情况。那么,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少?这个诉讼请求一般该包含那些内容?接下来,就让来为您解答这些疑问。
一、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也称消灭时效,是债权人不积极行使其权利持续到法定的时间,就会丧失请求国家机关进行救济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债务就成为自然债务,是否履行由对方当事人自愿决定,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不会获得胜诉判决,法院更不会通过强制力迫使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因此,这个诉讼时效在请求类的债务纠纷中就变得十分重要。一旦超期,诸如房产商延期交房这类的债务纠纷,债权人就会失去优势地位,也无法通过法律得到有效保护。而一般认为,这个诉讼时效为两年。同时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是否超出诉讼时效又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买受人主张出卖人交付房屋的请求权应在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超过两年诉讼时效期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因其怠于行使权利的状态经过诉讼时效期间丧失胜诉权;
第二种意见,买受人在约定交房期间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请求出卖人交房的不能一律简单地认定为已超过诉讼时效,而应区分出卖人在约定交房期限是否具备交房条件分别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则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屋的期限届满,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可以请求出卖人交付房屋。其请求权属于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但在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上,应当区分具体情况:房屋具备法定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房屋尚不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房屋具备法定的交付条件之日起计算。
二、逾期交房起诉书怎么写?
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
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住所,通常亦称住所地。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状中要求写明公民的住址,一般是指该公民的住所地的地址,但该公民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可写经常居住的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为便于联系,提高办案效率,在诉状中应尽量写明原、被告的通讯号码(如办公电话、住宅电话、手机等)。
2、接下来要说明诉讼请求是什么,即自己所想要的赔偿要求。
3、之后是事实和理由。其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同时,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4、最后说明的是,诉状最好以打印形式,如书写的,要字迹清楚,用钢笔书写。
这是一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是抱着炒房的目的去购房的。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发生房产商违约而未在规定时间交付房产的情况的话,就会对购房者造成极不愉快的感受。在这个时候,如何及时有效的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就成了购房者维权活动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助力您维护合法权益。
总结:在这个房价飞涨的时代,人与人之间也常常围绕着房子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其中就包含有开放商没有按购房合同按时交房的情况。那么,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在我们国家,公民享受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公民享受土地使用权的证书,只有公民拥有证书才能证明其公民是土地使用权的......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区别有哪些1、二者受理的机关不同。行政诉讼由法院受理;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受理。一般由原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受理,特殊情况下,由本级行政机关受理。2、二者解决争议的性质......
·股东抽逃出资行为都有哪些
?一、股东抽逃出资行为都有哪些(1)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
·爸爸的婚前财产后妈有权继承吗
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
·一审法院民事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改变吗?
一审法院民事诉讼标的可以进行改变吗?起诉后诉讼标的不允许改变。所谓“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诉讼标的是诉的客体,是法院裁判的对象。当事人......
·开发商如何单方毁约解除合同?
开发商如何单方毁约解除合同?开发商单方毁约解除合同可以在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之下所进行,或者是有其他的一些原因,具体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
提交延期交房诉讼请求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