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
  
  在很多人的心中,法庭是一个相当严肃、相当神秘的地方。有着威严的法官和严肃的陪审团。在法庭上为社会的公正做出努力。那么在法庭上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是什么样的呢?这次我们的话题就是开庭审理人员组成。
  
  一、开庭审理人员组成
  
  法院开庭时,一般需要以下人员到场:
  
  (一)法院方面:
  
  1、审判长;
  
  2、审判员;
  
  3、人民陪审员;
  
  4、书记员;
  
  5、法警。
  
  (二)原告方面:
  
  1、原告;
  
  2、原告代理人/辩护人;
  
  3、原告代理律师。
  
  (三)被告方面:
  
  1、被告;
  
  2、被告代理人/辩护人;
  
  3、被告代理律师。
  
  (三)其他可能相关人员:
  
  1、相关证人
  
  2、公诉人
  
  3、旁听人员
  
  二、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四条 审理方式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巡回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三十六条 开庭通知和公告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庭前准备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顺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庭审权利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百四十条 诉的合并
  
  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庭审调解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五条 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六条 延期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第一百四十七条 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第一百四十八条 宣判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以上就是有关开庭审理人员组成以及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什么的内容了。在开庭时,法院方面有5类人员组成,原告和被告由3类人员组成,再加上其他的听审人员,变组成了法庭开庭的全部人员了。这次就这么多的内容了,我们下次再见。
  
  
总结: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在很多人的心中,法庭是一个相当严肃、相当神秘的地方。有着威严的法官和严肃的陪审团。在法庭上为社会的公正做出努力。那...#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信用卡诈骗可以撤案吗?
      信用卡诈骗可以撤案吗?很多人都在使用信用卡,您也都发现了信用卡带来的便利,但是也产生了一些问题,信用卡诈骗就是其中的问题之一。每年因信用卡诈骗立案的案件也不在少数,但是好多人在信用卡......


·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一、劳动争议有哪些处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117号令)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地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地方人民......


·离婚后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都知道,我们中国自从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之后,无论是自由恋爱,分手还是结婚离婚都相对以前来说更常见了,封建时期,一般都是由自己的父母包办自己的婚姻,特别是女性,在封建时期基本是没有话语......


·雇用童工的法律责任都有哪些
      童工在我国一般是指那种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对于童工我国是提供了较为全面的保护,其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不可以招录、使用童工的,否则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那究竟单位雇用童工的法律......


·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
      建设工程质保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工程款项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建设工程中对工程缺陷维修的资金。很多人想知道建设工程质保金有哪些具体内容。建设工程质保金......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交强险是否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交强险是否赔偿?1、交强险都会赔偿的,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开庭审理人员组成有哪些人员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