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结合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四条 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寻衅滋事罪的客观特征
寻衅滋事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新《刑法典》第293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他人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
“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需要遵守既定的程序,在最后宣判时,不仅需要考虑案情,还需要考虑法律条文的规定,最后需要在结合案件相关证据的前提之下宣判,在判决书之中,需要说明宣判的理由。做出判决之后,相关司法机关需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执行刑罚。
总结: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一、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不一定可以被判缓刑,具体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需要结合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民事案件庭审中是否可增加诉讼标的
民事案件庭审中是否可增加诉讼标的?可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
·怀孕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
怀孕期间员工被辞退怎么补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怎么预防
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怎么预防一、民间借贷中的风险怎么预防1、借款用途要正当,借贷关系要合法《民法通则》第90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公平、自愿、合法是民法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关于重婚案件管辖问题是怎样规定的对于重婚案件是到被告所在地来管辖的,根据《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
·批捕后律师不能会见吗?
一、批捕后律师不能会见吗?是可以会见的;逮捕后侦查阶段律师没有规定一般多久见一次嫌疑犯,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工作证和专用介绍信。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
·拆迁时,承租期限已满,承租人能否获取征收拆迁补偿
一、拆迁时,承租期限已满,承租人能否获取征收拆迁补偿 虽然未续签租赁合同,但一直按时履行给予租金的义务,原租赁合同并未对征收/拆迁等情形做出约定,因此次征收/拆迁遭受了损失,是应该获......
寻衅滋事罪连伤两次可以被判缓刑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