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
  
  一、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的情形有几种
  
  (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4)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一)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的;
  
  (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的;
  
  (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的;
  
  (四)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二、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起诉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
  
  (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
  
  (6)重复起诉的;
  
  (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
  
  (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
  
  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
  
  为了解决行政判决种类不付实用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6条新增加了一种判决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与驳回起诉有两点不同:第一,驳回起诉否定的是当事人程序上的请求权,而驳回诉讼请求否定的则是当事人的实体请求权。第二,驳回起诉采用裁定方式,而驳回诉讼请求则采用判决形式。
  
  
总结: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一、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的情形有几种(1)原告诉被告不作为的理由不能成立的。(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合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醉驾开除公职的规定有哪些?
      一、醉驾开除公职的规定有哪些?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
      现如今社会越来越稳定,但是抢劫的人数也很多,抢劫不仅有损我们的财务还有可能对我们的人身受到伤害,抢劫罪的法律常识也显得尤为重要,抢劫罪要哪些证据证明?为您解答。一、抢劫罪的认定根......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
      遂宁市铁塔分公司法人资格有吗?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一、租赁权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租赁权在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生效的前提就是合同在有效期内,因此租赁权在后不适用,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条件有:其一,原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报销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保险公司报销吗?可以由保险公司保险,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
      酒驾和醉驾的处罚是什么??(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


行政诉讼请求应当驳回的情形有几种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