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五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二、盗伐林木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72条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
  
  (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
  
  三、盗伐林木罪的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五条第四款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四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综上所述,在盗伐林木的案件中,罚款标准就是按照盗伐林木的价值进行罚款的,如果对盗伐林木的行为进行的是罚款,那说明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话要承担刑事责任,法院可以判处3~7年不得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总结: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健康受到侵害后,要第一时间告知单位,并协商赔偿方案。在工伤赔偿金额确定方面,有严格的执行标准,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工伤赔付比例是多少?......


·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多久,自愿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其实也就是协议离婚,这是一种比较简便、快捷的离婚方式,同时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候的首选。但即使在协议离婚中也是要实际办理手续的,因此也就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那么......


·驾驶证过期能开车吗?
      驾驶证过期能开车吗,被交警查到有什么后果驾驶证过期后就不可以使用了,查到后将按无照处理。驾驶证应该在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带上身份证(非户籍地申领的需要提交申领地的暂住证)、驾驶证和......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存续?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双方的劳动关系则实际成立。但有些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却未签署劳动合同,或者是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此时劳动关系就比较难以确定了。劳动合同到......


·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
      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一、员工患病期间单位可以辞退吗?员工患病在法定医疗期内单位不可以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


·其实我们在实际调查的过程当中就发现
      其实我们在实际调查的过程当中就发现,有些员工对于自己用人单位的业绩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积极性,这种结果其实和用人单位对劳动关系的管理是有一定的关系的,因为科学的劳动管理方式,就是能够让......


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一、盗伐林木价值罚款多少倍?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