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

  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
  
  一、受害人过错怎么认定?
  
  (一)什么是受害人过错?
  
  受害人过错是指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发生的。在程度上受害人过错可以分为故意、重大过失、一般过失三类,在判断受害人过错时应当采取客观标准,即采用一个合理、谨慎的人对于自己人身或财产利益所应有的注意程度这一客观标准作为判断标准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及其程度。
  
  (二)受害人过错,判断标准是什么?
  
  1、受害人故意
  
  所谓受害人故意,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发生。受害人故意作为免责事由,通常都是指排除了行为人本身具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受害人故意使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否则,不能完全作为一种免责事由。受害人故意构成要件有以下几方面:
  
  (1)受害人存在故意;
  
  (2)受害人基于故意实施了不当的行为;
  
  (3)受害人实施的不当行为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行为人举证);
  
  (4)受害人主张损害赔偿。
  
  2、受害人重大过失
  
  是指受害人对于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极不注意,以至于造成了自身损害。
  
  3、受害人过失
  
  是指在行为人致受害人损害中或者造成损害后,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与扩大具有过失。
  
  二、受害人过错,行为人是否承担责任?
  
  (一)行为人免责的情形:
  
  (1)受害人故意引起损害,行为人没有过错的 行为人当然不承担责任(免责);
  
  (2)受害人故意引起损害,行为人有重大过失或者过失的,应当免除责任(免责)。
  
  (二)行为人不免责的情形:
  
  (1)受害人故意引起损害,行为人也有故意的,应当适用过失相抵(不免责)
  
  (2)受害人具有过失时,如果过失是损害发生的唯一原因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原则)的,构成免责事由,否则其他情形构成与有过失,适用过失相抵规则。
  
  (三)法律上对受害人过错的使用:
  
  1、《民法典》上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关于触电人身损害赔偿里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规定:
  
  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不可抗力;
  
  (2)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
  
  (3)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
  
  (4)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
  
  以上即是我国对受害人过错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受害人过错的案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的要行为人承担责任,也不能片面的要求受害人负担全部责任。而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律师。
  
  
  
  
  
总结: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一、受害人过错怎么认定?(一)什么是受害人过错?受害人过错是指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不是由于行为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受害人的过错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部分地区有所上升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此类犯罪严重侵犯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甚至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和谐稳定。拐卖妇女儿......


·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一、江苏非婚生子女罚款逾期不交的后果是什么?对于逾期不交纳的,计生部门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当事人确无交纳能力,法院可中止执行。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后,不受期限的限制。也就是......


·工程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工程延期违约金比例是多少《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


·驾驶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
      驾驶人醉酒驾驶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找专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现在交管部门对酒驾查的非......


·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离职补偿是怎样的
      因生病不能胜任工作离职补偿是怎样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


·醉驾的事故严重情况会影响判刑吗?
      醉驾的事故严重情况会影响判刑吗?2010年4月1日启用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中规定,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次性扣12分。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醉酒驾驶者,处15日以下......


受害人过错该怎么认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