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无效婚姻子女肯定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二、哪些情形造成婚姻无效?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但对于双方的孩子是不会因父母的关系而不抚养,对于子女来说也不会因父母的关系改变而不进行赡养,所以,在子女成年了之后那么就应该要孝敬自己的父母,这样才是做为子女应该要做的事情。
  
  
  
总结: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无效婚姻子女肯定是需要承担赡养义务的;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
      公司辞退员工工资何时结算新劳动法无此规定,但是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此规定,应在辞退员工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


·税法基础知识偷税漏税是什么意思?
      税法基础知识偷税漏税是什么意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


·一、交通赔偿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赔偿抚养费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
      申请人:××市××服装厂地址:××市××路××号法定代表人:A职务:厂长委托代理人:B××律师事务所律师请求事项:申请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请求依法宣告破产还......


·刑事第二审程序有什么特点
      三大诉讼中不管是哪一种诉讼,原则上当事人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都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然后进入二审程序。针对不同诉讼的第二审程序,具备的特点不同。今天,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刑事......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居住的都是普通住宅,商业用楼则是非普通住宅,
      在生活中大多数人居住的都是普通住宅,商业用楼则是非普通住宅,所以不少人简单的认为,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区别是体现在是否为商业用地上的,但这只是从表面上看的,具体来说,普通住房和非......


一、无效婚姻子女是否赡养义务要承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