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判决。二、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方式有哪些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变更方式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二)诉讼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是可以多次变更的,但是,变更抚养权的方式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对于子女抚养权,男女双方是可以多次变更的,但是,只能选择协议变更或者诉讼变更。需要注意的是,要想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权,还要书写变更子女抚养权协议书。
  
  
  
总结: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离婚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百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这在《婚姻法》里叫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制度须具备以下条件。1、主张该损害赔偿方......


·高空坠物玻璃保险公司会赔偿么?
      高空坠物玻璃保险公司会赔偿么?高空坠物导致汽车风挡玻璃损坏是属于玻璃单独破碎险的赔偿范围之内的,可以赔。但前提条件是只是玻璃破碎,而汽车没有其他损坏,有个有的话,那属于车损险的范围。......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对抗债权
      离婚协议是否可以对抗债权通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尚有债务尚未清偿的话,则此时要求夫妻对债务问题作出处理,之后才允许离婚。要是选择协议离婚的,则需要离婚夫妻对债务作出协商处理,那此时离......


·在国外非法打工可以起诉离婚吗
      夫妻双方可能因常年在外打工导致双方关系名存实亡,就有了起诉离婚的想法,异地也有不同距离的差别,近距离的还是可以选择回家离婚,可是当存在跨国的距离时应该怎么办,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在国......


·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
      辩护律师享有哪些权利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


·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规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二、下列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代理......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