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一、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由此我们得知,居间人取得佣金必须具备两个要件:
1、所介绍的合同必须成立;
2、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介绍有因果关系。
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佣金的义务。
二、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居间活动费用是居间人在促使合同成立的活动中支出的必要费用,与报酬不是一个概念。现实生活中很多房屋中介虽然与服务者签订了服务协议但,往往只是向服务者提供了看房服务,后因价格或其他原因未能促成买卖双方达成最终的买卖协议。因此,居间人虽然为促成合同成立付出了劳务和费用,但因合同未促成,仍不能请求支付佣金,只能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居间活动中支出的交通费等。
2、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在居间人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通过媒介服务促成合同订立时,居间人就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合同当事人支付居间报酬。
也就是说,居间报酬的支付是以居间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成立为条件。合同是否已经履行不影响居间报酬的支付。
3、《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所谓返还财产,即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一方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请求权,已经接受财产的一方则有返还的义务。返还财产一般适用于合同已经履行的情况。
(2)赔偿损失,其一是使在不能返还财产时通过损害赔偿使财产关系恢复原状,其二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除了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在特殊的情况下,合同无效的当事人可能还承担行政责任,如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生产许可证等,情节严重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相关内容,根据相关法律居间合同无效,则中间人合同未促成,是不能请求支付佣金。而且如果发现合同无效后,但合同已经履行,是可以要求返还财产的,
总结: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一、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 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定期租船合同(二)
(波尔太摩格式) (1974年7月1日最新修订) 此格式由英国航运总会文件委员会和东京航运交易所文件委员会采纳。 经1909年2月6日、1911年3月13日、1912年3......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退还的规定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退还的规定是什么?买卖不破租赁房租退还的规定是承租人可以继续要求租赁房屋,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一、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是什么?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维护市场秩序,禁止价格欺诈行为,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
·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
我国的《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怀孕中的妇女是有保护制度的。女方在怀孕期间、生产后一年之内是不能够起诉离婚的,除非双方都愿意协议离婚。女人怀孕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办?在分割财产时......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企业发生股权转让也是常有的事,其中涉及到自然人的股权转让更是常见。股权的转让涉及和影响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前途,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签订一份完整......
居间合同无效的佣金能否取得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