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
  
  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法院管辖和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者,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而作出的民事裁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主题仅限定于家庭成员之间,这里的家庭成员是指法律规定的近亲属---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会把裁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当地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等有关组织。人身保护令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公安机关及村委会、居委会等应当协助执行。收到送达后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将在规定期限内,指派人员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谈话。如果被申请人无视“人身安全保护令”,照样进行骚扰、跟踪、实施暴力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训诫、根据情况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等处罚措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二十七条 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二)有具体的请求;
  
  (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一般情况下,对于当事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都是在遇到家暴的情况下,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伤害而申请的,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进行办理,法院在对相关人身伤害事实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
  
  
  
  
  
总结: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一、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法院管辖和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
      被二房东诈骗中介有责任吗?是否承担责任,应当根据中介是否存在违法情况而定,如果中介机构是出于故意而提供了不实的信息,作出了违法的行为,给承租人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中介机构应当承担民事......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变更吗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


·起诉离婚应在哪里法院提出?
      日常生活中,离婚这个词我们经常听到,如果夫妻双方要选择离婚,可以以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的方式办理,一般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并无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等纠纷的情况下。我们知道,民事诉讼会涉......


·一、可以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吗?
      一、可以离婚后追讨抚养费吗离婚后可以追讨抚养费。1、根据《婚姻法》第37条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2、《婚姻法》(2001修正) 第三十......


·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分立怎么办
      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分立怎么办民事诉讼是您接触最多的一类诉讼案件,可以说您随时都有可能涉及到,这也是最广泛的一类诉讼。民事诉讼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也比较多,有的时候也是非常复杂的,比......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谁来管辖?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