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怎样认定是不是彩礼
要怎样认定是不是彩礼
《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也可纳入彩礼的范围。金钱与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均可以成为彩礼。关于彩礼返还标准,具体可以从以下四方面进行考虑:
一是对彩礼的性质进行区分,对于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婚等与按农村习俗给付彩礼要区别对待。对借订立婚约索要财物、买卖婚姻或以订婚为主,在骗取钱财后立即提出解除婚约的,该部分彩礼应当全部返还给当事人。
二是对财物属性进行鉴别,对财物进行易耗和耐损鉴别,如金银首饰、交通工具、家电等耐损的消费品,一般在考虑合理损耗后可以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而对于衣服、化妆品、烟、酒、食物等易耗的消费品,其已经消耗的可以不列为返还的财产范围。
三是对财物的数额进行判断。对于在婚约中约定的大笔财物,若有证据证明已经完成交付的,应当考虑予以返还。而对于男、女双方带有赠与性质的见面礼、平时交往互赠的礼物数额较小的,可以不考虑在返还的财产范围内。
四是对给付后彩礼的用途进行查明。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因此,法院审理时在处理方式上也应当灵活掌握。
二、关于彩礼返还标准是什么
审判实践中,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基本可划分为四种类型:
(1)未登记结婚也未同居生活;
(2)已同居生活但未登记结婚:
(3)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
(4)已登记结婚且已同居生活。
而《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规定了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依法律条文前、后款以及周延理解,可以认为法律仅规定了未登记结婚也未同居生活和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生活两种情形,而对其他两种情形却没有囊括在内。同时司法解释也没有具体规定应当返还的比例以及返还比例所需考虑的因素,这给法院在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过程中带来诸多不确定性的认定,也容易引起当事人矛盾的激化。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因素来考虑婚约财产彩礼的返还比例问题:
第一要区分当事人是否同居生活;
第二要判断双方当事人过错;
第三要衡量婚约财产数额大小;
第四要衡量双方家庭经济状况。
结婚彩礼钱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总结:要怎样认定是不是彩礼《婚姻法解释(二)》虽然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的情形,但对于彩礼范围未明确规定,因此造成相同案件不同处理。我们认为,除金钱外,实物...#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人在过量饮酒之后
人在过量饮酒之后,大脑会被酒精所麻醉,此时会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个人行为往往不受大脑的操控,此时,如果驾车行驶的话,极易出现交通事故。所以,近年来,我国加强对酒驾的打击力度,对于这......
·民事诉讼再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
民事诉讼再审的法律关系是什么样的在民事诉讼中由于各种各样的问题导致审判结果出现偏差,这时候民事诉讼当事人便可以向法院或者是检察院申请再审。虽然并不是任何申请都会成功,但是如果确实......
·建筑承包工程的规则是什么?
一、建筑承包工程的规则是什么?建筑承包工程的规则是:承包单位只能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且不得允许他人借用自己的名义或者自己借用他人的名义,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
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要偿还公民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会向其他熟识的朋友借钱,产生个人债务。而作为公司在与其他企业进行经济往来合作时也会产生债务。在股份制公司中,所产生的公司的债务股东是否......
·一、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吗?
一、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属于肇事逃逸吗?车主不知情交通事故发生后离开现场不属于肇事逃逸,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标准是有离开现场的客观行为和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目的。实践中......
·一、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
要怎样认定是不是彩礼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