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的规则予以处理,根据抵押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过错大小分担责任,由抵押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抵押权是当事人的一项自主权利,但是在进行抵押的时候,一定要向相关机构进行登记,这样才能表示该抵押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任何人会因为抵押而丧失或者损失相关财产。如果不生效的话,要根据抵押人和债务人还有债券人的过错来分责任大小。
总结: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不生效。因此实践中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合同效力一般认定为无效。对于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人的责任承担,应按照担保合同无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
More>>
·侵犯商标权与专利权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侵犯商标权与专利权的行政处罚有哪些?行政处罚是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赔偿数额进行......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及办理他项权证程序有哪些?
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及办理他项权证程序有哪些?我们都没听说过他项权证,如果我们在购买房产的时候,也是需要办理他项权证的,那么房产他项权证是什么及办理他项权证程序有哪些?根据有关规定......
·寻衅滋事罪立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立案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立案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
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一、保险合同生效的三个要素是什么?1、缔约人在订立合同时应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对于保险人而言,其缔约能力表现为是否具有法律所赋予的经营保险业务的资格。目......
·仲裁与劳动仲裁有何区别
仲裁与劳动仲裁有何区别从本质意义上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与《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制度,是我国按......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民事诉讼当中的被告方,对于原告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讼请求具有答辩的权利。一般在所有的民事诉讼当中,都会要求被告方提交关于所述内容的答辩状的。就类似于......
未办理抵押登记抵押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