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浩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上未规定行政复议终止的最长时间,因为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对于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
  
  (一)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五)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六)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七)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八)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行政复议机构中止、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第四十二条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五)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60日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仍未消除的,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况,是由申请人根据自己对行政行为的异议情况来提出申请,但如果涉及到申请人死亡的,或者因部分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民事行为的,那么是可以中止该行政复议行为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界定。
  
  
  
  
  
总结: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一、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未规定行政复议终止的最长时间,因为行政复议中止执行没有具体期限的限制,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章浩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通过司法考试,2016年2月获得律师执业证。独立处理诉讼...More>>

·一、拒赔误工费起诉保险公司可以吗?
      一、拒赔误工费起诉保险公司可以吗?可以起诉保险公司支付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


·2023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一样吗
      一、离婚时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一样吗?小孩抚养费和教育附加费的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离婚不需要交教育附加费,教育费附加是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同级财政部门监督管......


·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能否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期间是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也即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期间。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债权人以催债通知书的形式向保证人催债,原则上保证人的签字或者盖章的行为不产生使保证人继续......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
      公司法人法律责任贷款怎么承担经济市场风云莫测,资金是一切发展的保障,大多数的公司都会出现资金周转不开,而急需用钱的时候公司法人就不得不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来周转一时的资金空缺......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
      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一、玩忽职守罪造成损失怎么进行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何变更老人监护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
      如何变更老人监护人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


行政复议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
章浩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8年 34岁
13813082499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章浩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3813082499